勒蒙酒店使用条款
第一条(目的)
本使用条款规定了酒店与用户之间在使用勒蒙酒店(以下简称“酒店”)提供的服务时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。
第二条(使用条款的生效及变更)
① 本使用条款将在酒店网站、预订平台和前台公布。
② 酒店可能会根据需要更改本使用条款,并将至少提前7天通知用户任何变更。
第三条(预订和付款)
① 客房预订面向19岁及以上的客人。
② 如果预订后24小时内未完成付款,预订将自动取消。 ③ 付款方式:信用卡、支票卡、银行转账、现场支付
第四条(取消与退款)
① 取消费用:
7天前:10%
5-6天前:30%
3-4天前:50%
1-2天前:80%
当天取消:当天取消不予退款。
第五条(使用规则)
① 入住时间:下午3:00后
② 退房时间:上午11:00(工作日),凌晨12:00(周末)
③ 未入住:预订当天未能在晚上10:00前办理入住手续,将导致预订被取消并收取全额罚款。
第六条(酒店义务)
① 提供安全舒适的服务。
② 遵守个人信息保护义务。
第7条(用户义务)
① 请勿损坏酒店设施。
② 请勿发出噪音或做出任何可能打扰其他客人的行为。
③ 在客房内吸烟将被处以10万韩元的清洁费。
第8条(争议解决)
① 请勿做出本条款未规定的任何行为。本条款未尽事宜,应遵循相关法律和惯例。
② 如有争议,以酒店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一审法院。
第9条(其他)
① 酒店对因自然灾害、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概不负责。
② 酒店不接受因简单改变主意而提出的退款请求。
入住须知
入住时间:下午 3:00 后 / 退房时间:工作日(周日至周四)次日上午 11:00 前 / 周五、周六次日中午 12:00 前
费用适用:工作日(周日至周四)、周末(周五、周六)
*旺季除外
早餐:早餐以基本入住人数提供(自助早餐)
早餐(自助早餐)供应时间:上午 7:00 - 上午 10:00
设施:所有客房均配备无线网络、电热水壶、吹风机、空调、冰箱、电视、瓶装水、Netflix/Wave 播放器、坐浴盆及其他卫生用品
预订咨询
电话:+82 02-2267-4190
传真:+82 02-2267-4195
邮箱: hotellemong@naver.com
[附则]
本条款及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。
※ 完整条款及细则可在酒店前台或官网查阅。